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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我市集中开展“两法”宣传和安全用药“六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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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在土桥镇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 摄/莫昌斌


万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安全用药月暨“两法”宣传“六进”活动




“两法”(即新制定的《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一头连着监管部门,一头维系着群众利益。利用十八般武艺加强普法宣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


为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学通弄懂“两法”,推动城乡居民了解掌握“两法”和安全用药科普常识,市药监局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以“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为主题,通过“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集中开展“两法”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多形式集中开展“六进”活动 



“这两种药谁真谁假,你们分辨得出吗?”11月20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安全用药宣传活动走进铜梁区土桥镇。因为趣味新颖,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围观,让老百姓掌握了一些“两法”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深受群众喜欢。




11月21日,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玉强带着药品科、器械化妆品科、法制科以及大周镇在内的4个乡镇的近30名执法人员走进万州区第六人民医院宣传“两法”。活动当天,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疫苗储存情况以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查,同时送去“两法”读本,对“两法”进行解读和讲解。现场,在疫苗的一间存储室,一台装有数字传感器的冰箱格外醒目。冰箱里装满了各类疫苗,冰箱外侧传感器实时显示温度、湿度等,符合疫苗安全储存规定。 



“进乡镇、进单位只是‘六进’中的两个环节。”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把“两法”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开来,他们探索出多渠道、多形式的“六进”活动。具体来讲,


01

“进机关”即联合各检查局、各区县市场局,把“两法”和安全用药宣传资料赠阅各级机关,并在机关办公场所张贴宣传海报等。

02

“进乡村”即组织法律专家、药学专家等,利用农村赶集日通过展示假劣药、现场答疑、义诊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03

“进社区”即组织法律专家、药学专家等,对社区居民开展知法懂法、维护自身用药安全合法权益的宣传。

04

“进学校”即组织法律专家、药学专家等为中小学师生、幼儿园老师上“两法”和安全用药示范课,强化儿童和青少年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

05

“进企业”即组织法律专家、监管执法人员等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宣讲“两法”,重点解读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06

“进单位”即组织法律专家、药学医学专家等,到当地疫苗接送点、社区医院开展《疫苗管理法》专题示范讲解以及疫苗接种流程规范化实作培训等,帮助群众正确认识疫苗。 


该负责人强调,通过开展“六进”活动,将有效推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从严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新制定的《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药品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全市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相关社会组织、学术团体和广大药学工作者,积极加入药品监管部门倡导的安全用药科普行动。 


 “两法”和用药常识送到家门口 



“老大爷,您要按照说明书上写的方法,合理用药,不要相信别人给您推销的‘灵丹妙药’……狗皮膏药等广告”。日前,在市药监局指导下,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区中医院的药师在明月广场设置宣传咨询点,向路过的市民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提高安全用药意识。


铜梁区开展的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宣传,只是全市开展“两法”和安全用药“六进”活动的一个缩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推动我国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逐步发展完善,保障和促进了公众健康。新制定的《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今年先后出台,并伴随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意味着药品监督管理进入了史上最严。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市药监局将组织指导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介绍安全用药知识、展示真假药品、张贴安全用药宣传画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科普知识,列出群众常见的用药误区,特别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同时,针对儿童、老年人等免疫力低下的群体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形成特殊人群用药的科普干预,推动家庭重视和关注药品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自“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以来,市、区县两级监管部门,在社区等设立宣传专栏,在药店设置宣传挂贴,在商圈等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还组织力量对全市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质量大检查,加强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



新法速递: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8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药品从研发到上市后全环节管理等具体内容,规定了药品企业主体、政府和监管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大众各方职责,充分体现了“四个最严”、“四个最新”等特点。


新制定的《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于2019年6月29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球首部综合性疫苗管理法律,该法对免疫规划制度、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疫苗收费、疫苗异常反应的无过错补偿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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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精彩回顾▼
我市“安全用药月”活动掠影①
我市“安全用药月”活动掠影②
市药监局“两法”宣传暨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走进万州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张亚飞 刘玉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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